广西壮族自治区环境保护科学研究院是广西壮族自治区环境保护局直属的正处级公益型事业单位。其前身是成立于1974年的广西壮族自治区环境保护科学研究所,2006年12月28日,经广西壮族自治区编制委员会批准(桂编[2006]267号),更名为广西壮族自治区环境保护科学研究院。
广西壮族自治区环境保护科学研究院下设办公室、总工室、环境影响评价所、生态所、环境工程技术中心、环境规划所、环境科研所、环境分析测试中心等机构。现有在编职工43人,技术人员占90%,包括冶金、气象、地理、生态、林业、土壤、植物、畜牧、卫生、化学、化工、环境监测、环境工程、环境管理等专业,其中,教授级高级工程师1人,副教授级高级工程师21人,工程师11人;大专以上学历42人,其中博士3人,硕士18人;国家注册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26人。
广西壮族自治区环境保护科学研究院拥有国家颁发的甲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资格证书》和乙级《环境工程专项工程设计证书》、《环保设施运营资格证书》、《编制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资格证书》,业务包括环境科学研究、环境影响评价、环境规划、水土保持、环保竣工验收、环境工程监理、环保设施营运、环保认证、清洁生产审计、循环经济、环境工程承包(设计、施工、调试)。范围涉及制糖、造纸、淀粉、酒精、水泥、交通、冶金、机械、有色、水利、旅游、建筑、市政、石化、制药、电力、海洋等国民经济主要行业。
广西壮族自治区环境保护科学研究院一贯坚持“保护环境、服务广西”的宗旨,继续依靠科技进步,以优异的科研成果及诚恳的合作态度,为广西社会、经济、环境保护的协调、可持续发展提供良好的服务。
院 长:余婉丽
副院长:钟善锦
副院长:郭建强